一个马来西亚
那天,我的同事再纳高兴的告诉我,他通过一个马来西亚网站电邮给首相要求他废除半岛人入境砂州须签证盖护照的条例,以完全贯彻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再纳是柔佛州的马来人,1980年代就被委派到砂州任教,后娶本地马来姑娘为妻,儿女成群,已在砂州置业,但是他每年回乡省亲时,都须要面对“外国人”的遭遇。我们可以理解他的感觉与心情,更理解他的要求。 但是,我当面就告诉他说,我不同意他的要求。他也笑着回应说:你是为了那20项条约。这本来是半岛人与砂沙两州人一个辣手的课题,但是因为我俩都明白历史,所以,我们都能接受彼此的立场。20项条约给予砂州政府在移民法令上的自主,在历史上是合理的,但不是绝对的,时间可以改变其合理性。所以,再纳的要求是合理,更何况把它套在“一个马来西亚”的概念上? 身为一个砂州子民,至少到目前,我们会认为我们还需要这项法令来维护我们。虽然国家已经成立46年了,但是官方仍然说我们独立了52年,这怎叫一个马来西亚?这怎能让我们放心放下20项条约?明显的,他们只把我们当做十三份中之一,只有我们还异想天开的认为我们是三份中之一份。但是,再纳怎么办? 哎,一个马来西亚:以民为先,以成就为主。就这麽简单模糊了我们的视线。